为了维护好教学秩序,充分利用课堂教学时间,提高教学质量, 保证教学正常运转,特作规定如下:
(一)凡有课的老师,应提前两分钟等候在教室门口,待上课铃响后进入教室上课。下课铃响后方可下课。
(二)上课时老师不准抽烟、嚼槟榔或做与教学无关的事。
(三)体育课、实验课在两节课中途不休息的可提前 10 分钟下课, 其他课一律不准提前下课。如发现提前下课的老师,将按《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》处罚,并纳入个人和本部门绩效考核。
(四)每授完 1 次课(一般为 2-3 节),按时填写班级日志及教师授课情况登记表并签名。
按照学校调停课相关规定实施。
备课是教师授课前的准备工作,是保证课堂讲授质量的重要前提, 任课教师必须认真备好每一节课。
(一)在掌握所授课程专业班级的人才培养方案及课程标准的前提下,深入钻研教材,熟悉课程内容,了解教材的结构体系,明确重点难点,做到融会贯通。
(二)教师在备课中,应对学生进行了解,掌握学生情况,做到因材施教。
(三)要认真学习新知识、新技术,扩大知识的储备,不断更新教学内容。
(四)要注意调查研究,深入实际,收集资料,做到理论联系实际。
(五)根据教学目的和本门课程的特点,采用合理的教学方法, 并不断改进教学方法。
(六)教师备课以个人钻研为主,各专业、教研室也应进行必要的集体备课。集体备课主要是研讨课程与课程之间知识点的衔接,确定课程内容厚薄详略,避免相同教学内容的重复,明确课程中各章节的要求,突出重点,解决难点,研讨教学方法等。
(七)要事先写好学期授课计划教案、讲稿,教师无教案、讲稿不得上课。
讲课是教师传授知识、培养和开发学生智力的基本形式,是教学工作的中心环节,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,任课教师必须认真讲好每一节课。
(一)教师讲课应认真贯彻教学原则,运用有效的教学方法,对讲课的基本要求是:
1.在内容上,要明确教学目的、要求,注意讲课的思想性、科学性、实践性。做到重点突出,条理清晰,观点明确,逻辑严密。
2.在方法上,要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,充分运用各种行之有效的教学方法,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,启发学生独立思考,做到举一反三,触类旁通,反对满堂灌。
3.在语言上,要使用普通话讲课,做到说理清楚,深入浅出,生动形象。
4.在板书上,要加强计划性,克服随意性,做到简明扼要,纲目清楚,字迹工整。
5.在教态上,要做到仪表大方,衣冠整洁,态度和蔼,热情亲切,诲人不倦。
(二)教师讲课要把握各专业人才培养的要求,并贯穿在教学的全过程中,做到教书育人。
(三)教师讲课注意启发学生的自觉性和积极性,开发学生智力, 培养学生能力。
(四)教师讲课内容的深度和广度,要按课程标准(教学大纲) 的要求,注意照顾大多数学生的实际水平和接受能力,并兼顾到接受能力强和差的学生。
(五)教师讲课时要维持好课堂秩序。准时上、下课。
为了加强师资队伍的建设,保证学校的教学质量。对新教师授课前必须坚持试讲制度。
(一)试讲的对象
1.未开过课的新教师;
2.拟调入或公开招聘的教师;
3.未开过课的兼职人员。
(二)试讲时间和内容
1.未开过课的新教师和兼职人员,试讲时间一般安排在开课前 2周以上进行,拟调入或公开招聘的教师,应在办理手续前安排试讲。
2.试讲的内容由各专业或教研室安排。
(三)外请教师和兼职教师试讲一般在教研室范围内进行,必要时,可请其他教研室的教师参加,每次试讲,应有教务处处长、各专业负责人参加。拟调入或公开招聘教师按相关规定执行。
(四)教师试讲结束后,教研室应立即组织听课人员对试讲教师进行评议。评议应坚持辨证的观点和实事求是的原则,既要肯定其优点,又要指出其不足。外请教师和兼职教师试讲情况由教研室主任汇总后,填“试讲情况登记表”,然后交所在专业审核,上报教务处,最后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决定其是否开课。拟调入或公开招聘教师按考核情况由学校审定。
课外辅导是帮助学生理解消化所学知识的重要手段,是课堂教学必要的补充,任课教师要抓好这一环节。
(一)任课教师要通过各种渠道,各种方式了解课堂的教学效果, 按照“因材施教”原则,有计划、有目的地开展辅导工作。
(二)课外辅导可采取巡回辅导、综合辅导、定点辅导、个别补课等形式进行。
学生作业是课堂教学的继续,是理论联系实际、巩固教学成果和锻炼学生技能的重要手段,任课教师要按照课程标准(教学大纲)的要求,合理地布置课堂和课外作业。
(一)根据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,教师要有计划地布置作业,作业量和难易度要适当,力求比较系统地反应课堂的基本内容,有利于巩固教学成果。专业课的作业,还应增强实践性、操作性,以满足临床及实际工作需要。
(二)教师对作业要及时认真地批改,定期讲评,把批改作业作为了解教学效果,改进教学工作、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。
(三)每次批改作业后,要签名并记录批改日期。
(四)学生作业成绩,应视为平时成绩之一,纳入各课程总评成绩之中。